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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氏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(二期)结果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12-09点击次数:

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,就卢氏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(二期)进行竞争性谈判,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:

  一、项目概况:

  1、采购人:卢氏县人民法院

  2、项目名称:卢氏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(二期)

  3、项目编号:卢采购(2019)第14号

  4、采购预算:0.55元/页

  5、采购数量:以计件方式,共人民币¥500000.00元工作量

  6、质量:合格

  7、付款: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完成合同量50%支付合同总款的30%,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款的95%,剩余5%做为质保金。

  质保金:在项目完成终验之日起一年后,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剩余5%质保金。

  8、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:2019年01月16日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上发布。

  二、谈判信息:

  谈判时间:2019年01月25日11时00分

  谈判地点: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谈判小组成员:李彩霞、胡光君、黑连萍

  三、成交信息:

  成交供应商: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  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1 号中州国际饭店 1617 室

  成交金额:小写:¥0.49元/页

  大写:肆角玖分每页

  服务周期: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

  质量要求:合格

  项目法人:卢云峰

  项目负责人:张少月

  联系电话:0371-63226520

  成交内容:(详见附件)

  四、发布公告的媒介:

  本次结果公告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》、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上发布。

  五、中标服务费

  按照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[2002]1980号)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[2003]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%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。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:¥6818.00元;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监督单位:卢氏县人民法院

  联系人:王占文

  电话:0398-7858082

  地址:卢氏县城关镇东城区

  采购人:卢氏县人民法院

  联系人:杨川阁

  电话:13707647312

  地址:卢氏县城关镇东城区

  招标代理机构: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  联系人:李敏

  电话:15839880880

  地址:郑州市航海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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